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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同居:无奈的选择

情感
1998-10-11 来源:生活时报 戴佳兵 我有话说

未婚同居在目前来讲是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处在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在结婚前预支性爱生活已在传统和开放的交战中得到默默的宽容。不过,近几年来出现的老年男女同居的现象正引起社会普遍的关注。

随着我国向老龄化社会迈进,丧偶的老年人也在渐渐增加。对于丧偶的老人来说,感情的痛苦是无法言表的。昨天还是相依相伴,耳鬓厮磨,如今却“惊破梦魂无觅处”,是何等的凄凉和孤独。因此,丧偶的老人更希望老来有伴,老年再婚的愿望也非常强烈。

不过,老年再婚的难度在目前来讲还很不容易。一是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二是子女的反对;三是老人自身的心理障碍,往往使老年人的再婚要求只能深藏心中,而一些感情笃深的“夕阳恋”老人活活被拆散。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人的本性无法泯灭,老年人同样需要表达感情和接受别人的感情,老年同居正是“夕阳恋”老人为满足自己寻找伴侣的愿望又减少再婚的难度而选择的。一对同居的老人对此颇有感慨,两位老人要结合时,双方的子女都竭力反对,闹得不可开交,老人身心俱疲,死了结婚的念头。后来,两位老人在外面租了房子,经常在一起相聚,聊慰孤独的心灵。双方的子女知情后,倒是很宽容,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不问。

老年再婚难是一关,而另一道迈不过的坎是老年再婚的成功率低。据某市婚姻介绍所介绍,在征婚的老年人中,成功率不到10%,这10%的再婚者中最终分手的的又高达85%。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下面几种:一是再婚前双方了解不够,结婚太匆忙,以为找个伴度晚年不要太深的感情;二是老年人因长期生活的磨炼,性格特征非常明显,因性格不合相处易产生矛盾,比较难通融;三是再婚老人在经济收入上的差别明显,富有的一方唯恐肥水流了外人田,双方因财产纠纷多而难以在一起生活。

老年人再婚的成功率如此之低,再婚后又离婚的又如此之高,也使老年人对再婚望而生畏。为了避难就易,一些老年人不办理结婚手续,而以同居的方式满足自己晚年找伴的愿望。笔者采访的一对老人,两位老人在一起已同居了十余年,其间分分合合好几次,和谐则合,吵闹则分,两人既有共同生活的天地,又各有各的生活空间,好合好散。但合在一起不容易,分开也舍不得,同居成了最适合他们互相安慰的一种生活方式。这对老年人说,当初如果他们办理结婚手续,分开以后再想合就更困难了。

如何看待老年人同居现象,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无论如何,老年人同居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不值得提倡。爱情不能遗忘老年人这个群体,社会应营造一种环境和氛围,解决困扰老年人再婚的难点,圆老年人再婚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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